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最新通知精神(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25年全国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),现将2025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1. 清明节:4月4日(星期五)至6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
2. 劳动节:5月1日(星期四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5天。5月5日(星期一)的教学活动调整至4月27日(星期日)进行。
3. 端午节:5月31日(星期六)至6月2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各单位(部门)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,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单位(部门)师生员工。教务科及各系部要对放假调课期间的教学进行督查,学生工作部及各系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后勤保卫科要做好师生员工后勤服务工作。
2.放假期间,各单位(部门)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学校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25年2月27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