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建新闻宣传员队伍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党群工作部 发稿作者: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:2023-09-08 查看

各二级单位(部门):

为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需要,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,提高我校新闻宣传、信息发布工作水平,报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,决定组建学校新闻宣传员队伍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宣传员人选产生

各二级单位(部门)分别推荐1名同志担任宣传员。各教学班宣传员一般由班团支部书记兼任,特殊情况下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,可以由其他更为合适的人选担任。宣传员工作直接对口学校党群工作部,负责沟通落实新闻宣传、信息发布等工作事项。

二、宣传员条件要求
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,拥护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。

2.具有强烈的大局观念、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,热爱新闻宣传工作,愿意为学校发展做贡献。

3.熟悉本单位业务,具有一定的归纳总结和分析能力,知识面广,有较强的新闻写作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
4.熟悉网站发布操作技术,熟悉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使用,了解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,热心网络宣传工作。

三、宣传员主要职责

1.宣传员负责学校新闻内容在本单位(班级)的推送工作,同时负责本单位(班级)信息收集和报送,负责本单位一般性新闻报道的采写、重要活动新闻线索和新闻素材的提供,以及记者采访活动的协调等。

2.宣传员负责第一时间将涉及本单位的新闻信息向单位负责人汇报,并及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。

四、宣传员队伍管理

1.党群工作部负责适时组织召开宣传员队伍工作会,通报宣传思想工作情况,交流宣传工作经验,安排部署工作任务。

2.宣传员人选确定后,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统一编码制发宣传员证书。

3.各二级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,切实做好宣传员的挑选和培养,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。工作期间涉及人员调整的,相关单位(班级)要及时做好人员替补。

4.宣传员聘期暂定1年。每年年末开展一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。对于新闻宣传、信息发布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以学校党委名誉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宣传员人选推荐报送

请各二级单位(部门)于9月11日(下周一)下午5:00前将填写好的《邯郸幼专宣传员信息表》电子表发送至邮箱:63211485@qq.com,同时督促所推荐的宣传员加入“邯郸幼专宣传群”。纸质表加盖公章后于9月12日下午5:00前报送至学校党群工作部(行政楼302室)。各教学班信息员由所在系部收齐后,统一收集报送至党群工作部。

联系人:李彩影

电话:15530006985

党群工作部

2023年9月8日

电话:0310-5588600

地址:邯郸市武安市洺湖南路

邮编:056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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