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调整学校常设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及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事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党政办公室 发稿作者: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3-05-06 查看

各单位、部门、大名校区:

为统筹推进学校相关工作,现就调整学校常设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及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整学校常设委员会、指挥部以及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事宜

根据工作需要,学校设立了若干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等常设机构。由于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和分工调整,或者因为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,经常需要对上述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。具体要求如下。

1.对于组成单位(人员)比较固定的委员会、指挥部以及领导小组,若因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和分工调整或单位(部门)负责人的变化而需要调整组成人员的,由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(或相当于办公室的日常机构)负责及时调整,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。对于新增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,或者原有组成单位(或人员)发生变化的,由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(或相当于办公室的日常机构)提交议题,提请学校党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。

2.由分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牵头,对与各自分管工作有关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进行一次集中梳理,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,提请学校党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。

3.对于调整后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,除必须写明组成人员姓名以外的,原则上按照学校领导班子分工和组成单位(负责人)拟定。

4.对于调整后需要重新发文的,由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(或相当于办公室的日常机构)履行发文程序。对于不需要再行发文的,由各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(或相当于办公室的机构)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,由学校办公室在校园网上集中发布。

二、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事宜

按照上级有关要求,有些事项需要提交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,比如,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(2019年本)》明确“校党委(常委)会议、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分别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,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工作,会议决议及时落实”。

各单位(部门)应按照归口管理和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牵头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认真梳理需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事项,明确工作依据、责任单位(部门)、建议专题研究次数(见附件)。同时,各单位(部门)要严格依据上级要求及时提交专题会议议题,议题材料经分管学校领导班子同意后,按程序提交学校办公室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上述两项事项,各单位(部门)于5月15日下午5点前将调整学校常设委员会、指挥部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情况,和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情况,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且加盖单位(部门)公章,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。

联系人:温永明 电话:5588600

附:党委会(校长办公会)专题研究事项审批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5月5日

电话:0310-5588600

地址:邯郸市武安市洺湖南路

邮编:056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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